各区(县)科技局,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中心): 根据《南京市“十一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及发展目标》确定的重点任务,2008年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创业中心建设计划将继续围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有效规划和建设,集成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的目标,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化创新水平、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的服务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提高,为南京的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现就2008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创业中心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06-2007年进入市级组建期,并已通过验收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2008年认定为省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单位。 二、支持内容 主要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建设工程化试验环境,提升工程化创新水平的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而建设的相关专业技术开发设计、测试评价、创业咨询等公共、专业的平台项目。 本次支持项目不超过8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有明确的建设或实施目标,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 2、每家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并应具备完成任务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必须附有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3、原则上不予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项目或市科技计划发展项目未通过验收不到两年的;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并获得市级经费匹配的项目,视同市级科技发展计划。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京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中“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或者登录www.njkj.org,点击注册。 2、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点击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创业中心项目申报”,进入后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请各申报单位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和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情况。) 3、项目基本信息表经过区县、开发区、产业集团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待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按纸质封面装订成册、盖章,一式贰份,由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5、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3日8:30至9月12日18:00截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6、有关申报的具体事宜,可与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和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 联系人:姚建虎 王愿华 联系电话:83639285 83639280(fax)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屠强 联系电话:83366904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 科技 工程中心 创业中心 申报 通知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08年9月1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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